寧波“20條”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3/5/10 14:32:44
昨天下午,寧波出臺了20條意見,用來加快寧波文化產業的發展。目標是,到2015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要超過7%。去年的成績是,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為275.5億元,占全市GDP的比重為4.2%。
投資金額達到一定額度
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所有的產業發展,說到底是要調動人的積極性,所以相關的扶持政策尤為重要。
有志于從事文化產業的,都可以仔細讀讀這些利好消息。
因為根據《意見》,入行門檻放低了。《意見》允許文化企業注冊資本分期繳付,首期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余下的可在兩年內繳足。組建文化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放寬到1000萬元,子公司數量放寬到3個,母、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放寬到3000萬元。
對于已經從事這一行業、看好寧波市場的外地企業,也有實打實的利好。
比如,新引進并經認定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投資規模超過10億元的,建設資金國內貸款部分,可按照項目年日均貸款余額的1%給予貼息,年貼息總額上限為100萬元,貼息期限最高不超過3年。
新引進的且在寧波市獨立核算的國內外著名文化企業總部,在寧波市首次投資文化產業項目金額超過1億元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額可達100萬元。
另外,在稅收方面,符合條件的可酌情減征或者免征。
引進人才
還有最高30萬元的年薪資助
沒地、缺錢、缺人,這些也是橫在文化企業面前的“攔路虎”。因此除了傳統工商服務傾斜、財政扶持、稅收減免外,《意見》也明確要通過用地指標、投融資服務、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傾斜,加快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比如,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用地規模標準的前提下,文化企業和文化創意園區用地指標可以優先安排。明確經市政府批準立項,對地方經濟發展具有較大帶動作用的重點項目,實施優惠供地政策。
探索和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立文化產業專營機構,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適合文化產業特點的金融產品。探索成立市文化產業投資(集團)公司和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對實現境內外上市的文化企業,最高能補助100萬元。文化企業發行中長期債券的,按實際融資金額的2‰給予一次性費用補貼,上限為100萬元。
文化企業引進“海外工程師”的,市本級可按每人10萬至3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年薪資助,縣(市)區財政的配套資助不低于市本級資助標準。
目前寧波規模以上文化產業園區共有10個,已集聚企業1420家,總產值超過42億元。
其中國家級有4個,包括鄞州國家動漫原創產業基地、寧波和豐創意廣場、寧波市國家大學科技園、寧波市軟件與服務外包產業園。
地市級1個,寧波影視文化產業區。
縣級5個,包括創意1956、創新128園區、余姚陽明188文化創意園、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數字科技園和科技創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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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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