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海曙區旅游宣傳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征集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4/4/10 10:20:28
關于公開征集寧波市海曙區旅游宣傳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的公告
海曙區是寧波市中心商貿商務區和歷史文化名城核心區。
寧波建城近1200年間,海曙歷為州(府)或道臺治地,人文淵藪,商賈繁華,區內人文景觀與自然風景交相輝映,古城韻味與都市時尚融為一體。
為進一步塑造海曙旅游的新概念、新形象,準確、直觀地展示海曙旅游文化風貌,進一步提升海曙的知名度和認同感,海曙區旅游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海曙旅游宣傳口號和海曙旅游形象標識(LOGO),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海曙旅游宣傳口號,海曙旅游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范圍
海內外從事或愛好設計創意者,關注和喜愛海曙旅游的社會公眾,特別鼓勵專業人士和專業公司參與。
三、征集時間
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5月18日(信件以投稿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收到時間為準)
四、征集要求
(一)能充分反映海曙旅游資源的鮮明特色和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體現海曙都市文化旅游的內涵,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和廣泛的感召力。
(二)海曙旅游宣傳口號
能準確反映海曙旅游形象定位和文化精髓,主題深刻、文字精煉、富有感染力,字數在20字以內,并附5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電子版或郵寄均可。
(三)海曙旅游形象標識(LOGO)
1.主題鮮明,寓意深刻,創意新穎,具有鮮明的時代氣息與生動的藝術美感。能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運用,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2.提交的作品為電子版,JPG格式,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 ,并附500字以內的設計說明。
3.設計者注意保存設計稿源文件,作品入圍后須向主辦方提交該作品設計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層文件)。
(四)投稿者提交作品時,需提供以下資料:投稿者姓名、個人身份證(電子版或復印件)、聯系方式,集體投稿注明集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五、評選獎勵辦法
(一)投稿截止后,主辦方將邀請有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
(二)海曙旅游宣傳口號設:最佳創意(采用)獎1名,獎金5000元;優秀獎2名,獎金1000元/名;入圍獎5名,獎金500元/名。海曙旅游形象標識(LOGO)設:最佳設計(采用)獎1名,獎金7000元;優秀獎2名,獎金2000元/名;入圍獎5名,獎金1000元/名。
(注:以上獎金均為稅前,由獲獎者自行繳納稅費)
(三)獲獎作品將在海曙區商務局網站公示。
六、特別聲明
(一)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最新原創、且未發表過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后果。
(二)主辦方擁有所有入圍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不再另附稿酬。作品一經入圍,設計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該設計作品。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由主辦方保管。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報名費,來稿的郵寄和作品制作等費用由作者自理。主辦方不承擔參投稿件在郵寄或發送電子郵件途中的損壞和丟失的責任。
(五)主辦方在對提交的作品進行評選或放大時,有權進行適當修改或對不適合的內容進行刪減。
(六)如需了解更多旅游詳情,請登錄海曙區人民政府網站,海曙區商務局網站。
(七)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七、投稿地址
郵寄地址:寧波市中山西路138號天寧大廈11樓1110辦公室 海曙區旅游局(信封正面請注明“旅游口號征集”或“旅游標識征集”字樣),郵政編碼:315010
電子郵箱:haishutravel@163.com
聯系人:余老師 電話:0574-83893883、83893877
寧波市海曙區旅游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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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海曙區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