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人才公寓配租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6/1/6 10:55:58
填報單位:區留學回國人員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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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簡稱 |
創新創業人才公寓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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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內容 |
經認定的“5050計劃”創業領軍人才和新引進培育的國家、浙江省“千人計劃”專家,其所在企業財政收入級次在杭州高新區(濱江)范圍內,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杭州市區(含蕭山、余杭)無住房,可申請租用高新區(濱江)人才公寓,租賃期限為三年,租金為16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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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1、申請人為經認定的“5050計劃”創業領軍人才和新引進培育的國家、浙江省“千人計劃”專家;
2、申請人所在企業財政收入級次必須在杭州高新區(濱江)范圍內;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杭州市區(含蕭山、余杭)無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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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門 |
杭州高新區(濱江)留學回國人員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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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南大道100號區政府大樓153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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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87702159、8770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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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蔡一塵、周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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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
http://www.5050plan.com/→扶持政策→政策百事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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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1、杭州高新區(濱江)創業創新人才公寓配租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材料(非市區戶口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房產證明;
4、申請人與區內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服務合同(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和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繳納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法人或負責人須為申請人本人)和完稅證明;
5、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和配偶的身份證明;
6、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聘書;
7、單位公示情況函;
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審核的同時均需提供復印件(除第1、3、7項需提供原件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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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 |
符合申報條件即可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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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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