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土地出讓又出“六條禁令”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6/2/3 10:52:36
導讀: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通知》,宣布土地出讓“六條禁令”。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通知》,宣布土地出讓“六條禁令”。即:市、縣政府不得違規在土地出讓公告及相關出讓文件中為特定競買人設定六類前置條件。違反規定的要撤銷公告,限期整改,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這些前置條件為:
一是要求競買人必須具備已建成項目達到一定數量的營業額、納稅額、產值等經營業績;
二是要求競買人必須具備已建成項目達到特定規模或標準的營業規模(面積)、建筑規模、建筑高度等建筑業績;
三是要求競買人必須在行業協會、媒體公布的行業排名中達到名次,或提供特定品牌、特定企業愿意入駐的意向書(承諾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四是要求競買人必須具有特定資質條件或提供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產業集聚區)、行業主管部門等的相關準入證明文件;
五是要求競買人必須是上市公司、國有企業或本市、縣(市、區)企業;
六是其他具有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限制條件。
關鍵詞:浙江土地出讓,土地出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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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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