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杭州市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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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5/27 10:55:21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159號)的要求,決定在杭州市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由杭州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承擔市區范圍內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不動產統一登記啟動時間
自6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區(含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干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區)頒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5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原由市住保房管局辦理的各類房屋登記業務和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的各類土地登記業務停止受理。5月30日(周一)、5月31日(周二),由市國土資源局各辦證窗口受理不動產統一登記業務,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在6月1日起統一發放。
二、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和辦理事項
市國土資源局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平海大廈、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共設立10個不動產登記辦證點,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具體辦理地點如下:
1.市民中心辦證大廳:江干區新業路311號L樓二樓,電話:87008160;
2.平海大廈辦證大廳:上城區平海路45號平海大廈,電話:89830003;
3.上城區行政服務中心:上城區秋濤路242-2號秋濤發展大廈A座(四樓),電話:87926030;
4.下城區行政服務中心:下城區白石巷256號,電話:87939822;
5.江干區行政服務中心:杭州市江干區運河東路200號,電話:87654121;
6.拱墅區行政審批中心:杭州市拱墅區北城街55號,電話:58237052;
7.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杭州市西湖區競舟路228號,電話:87396179;
8.濱江區行政服務中心江南辦事大廳:濱江區泰安路200號,電話:87702468;
9.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服務中心: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幸福南路1116號開發區行政服務中心,電話:89898535;
10.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轉塘街道象山社區368號(杭新路中國美院東大門斜對面),電話:81109650。
其中,市民中心辦證大廳受理全市主城區各類國有土地上的不動產登記業務,平海大廈辦證大廳辦理全市單套房產的不動產登記業務,各區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辦理全市單套房產的不動產登記業務以及市局委托的轄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不動產登記業務。具體辦理事項、流程、時限、必備資料等內容詳見各窗口服務指南或杭州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不動產登記專欄。
三、原有證書效力
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后,原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如《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繼續有效。原權證齊全的,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在今后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變更等登記時予以換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四、收費標準
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以后,不增加辦證單位和群眾的費用負擔。有定著物的,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按照原房屋登記費標準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無定著物的,根據杭政函〔2009〕168號規定,暫停征收土地權屬調查費。統一登記前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權利人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不再收取不動產登記費。不動產登記免收證書工本費。
五、不動產登記檔案查詢
(一)查詢范圍
自2016年6月1日起,由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杭州市主城區范圍內(含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干區、西湖區、高新開發區(濱江)、經濟開發區(下沙)和之江旅游度假區)的不動產登記檔案查詢業務(含原住保房管局的房屋登記資料和市國土資源局的土地登記檔案資料)。
需查詢2016年6月1日之前登記的房屋登記檔案紙質資料,請到杭州市房產檔案館(杭州市開元路40號,咨詢電話:0571-87068826)辦理。
(二)收費政策
不動產登記檔案查詢服務不收取費用。
(三)服務網點及地址
1.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檔案服務大廳: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359號,電話:88227566、88227569;
2.濱江區行政服務中心江南辦事大廳:杭州市濱江區泰安路200號,電話:87702468;
3.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服務中心: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幸福南路1116號開發區行政服務中心A10窗口,電話:89898535;
4.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轉塘街道象山社區368號(杭新路中國美院東大門斜對面),電話:81109650、81109299。
特此公告。
杭州市國土資源局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杭州市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問題解答
一 、什么是不動產統一登記
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以往,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登記分別由不同部門辦理,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土地登記,住保房管部門負責房屋登記等。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按照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信息平臺“四個統一”的要求,由一個部門負責,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二、 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目的和意義
不動產登記是我國推行的一項重要制度改革,是物權領域的一個重大變革。建立權屬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一是有利于厘清當事人之間的不動產權利界限,減少權屬糾紛,更好地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有利于保證登記內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動產登記公信力,保障不動產的交易安全。三是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減少行政成本,減輕權利人的負擔,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三、我市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組織實施
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建立我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指導監督全市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承擔市區范圍內的不動產登記工作。其中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區內的不動產登記由市國土資源局委托當地辦理。臨安市、建德市、桐廬縣、淳安縣的不動產登記工作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具體實施。
今年6月1日起,在市民中心、平海大廈,以及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不動產登記辦證點,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核發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將于2016年內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目前仍按原登記辦理,實施日期及相關事宜另行通告。
四、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
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動產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等流程辦理。具體申請資料、表單及相關要求可前往辦事窗口或登錄杭州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http://www.hzgtj.gov.cn/查詢獲取。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6年6月1日起,主城區范圍內的不動產登記檔案查詢業務可到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大廳(西湖區文三路359號)、高新開發區(濱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下沙)和之江旅游度假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五、有哪些便民措施
為方便市民就近辦理,市國土資源局在主城區共設立10個辦證點。其中,市區單套房產不動產登記可在市區任一辦證點打通辦理。在窗口設置時,充分考慮與住保房管、稅務部門的業務銜接,其中市民之家、平海大廈、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有三家部門同時入駐,可實現“一站式辦理”。對于符合條件的單套房屋等登記申請,可當場辦結領證。
六、實施不動產登記以后,原有證書是否需要更換
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后,原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如《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繼續有效。原權證齊全的,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在今后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變更等登記時予以換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七、辦理不動產權證費用有無增加
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以后,不增加辦證單位和群眾的費用負擔。地上有房屋等定著物的,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按照原房屋登記費標準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統一登記前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的,申辦不動產權證書不再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地上無定著物的,根據杭政函〔2009〕168號規定,暫停收取土地權屬調查費。不動產登記免收證書工本費。
八、不動產證書有哪些
新啟用的證書包括《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兩種。《不動產權證書》封面紅底金字,印有國徽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字樣,內頁記載不動產權利人、坐落、用途、面積、使用期限等內容,新增加不動產單元號,這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附圖頁粘貼宗地圖和房地產平面圖等不動產界址示意圖形。《不動產登記證明》用于記載抵押等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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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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