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房產中介非法集資三個套路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9/4/3 9:59:17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參與投資理財的需求日漸旺盛。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將“非法集資”包裝成私募基金、P2P、健康服務、高科技產品等,以高收益、高回報為誘餌,騙取公眾“入套”,非法吸納資金。
每日商報聯合杭州市處置非法集資活動聯席會議辦公室推出“防范與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專欄”,邀請杭州市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就非法集資的案例、特點等進行詳細剖析,提高公眾對非法集資的辨識能力,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安徽某縣一名房產中介老板談某,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300萬,無力償還后逃逸。不久前,法院對談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此前,安徽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市民陳先生報警稱,他被一個叫談某的老板以房產中介生意周轉為名騙走10萬元。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談某竟然是報警人的表姐,而且現已失聯。接警后,公安局當即固定多方證據,立案偵查,很快將談某緝拿歸案。
經查明,兩年多前,談某向陳先生借款10萬并許諾2分利息。在高額的利息誘惑下,加之又是親戚,陳先生毫不猶豫地將錢借給談某。事后談某打了欠條,并支付了一年利息。此后,談某又給陳先生打電話借錢,因前期談某支付了利息,陳先生想到了父親的養老錢。談某便聯系陳先生的父親(談某的二舅),鑒于親戚關系且老人覺得談某還是個公司老板,便沒有任何防備將錢借給了談某。直到2017年8月,陳家人催促談某還錢,談某先是以各種理由搪塞直至音信全無。
警方調查發現,被騙的遠不止陳先生父子,包括談某的客戶、朋友、同學均被其以高額利息誘騙。經警方查明:談某以生意周轉為由,并書面承諾支付2分至3.5分不等的高額利息,向社會不特定的19人借款277.2萬元,后以3分至4分不等的利息借給孫某某、季某某等人,從中賺取利息差價,由于對方無力支付給集資群眾本息而逃逸。
近日,法院對此案進行判決,談某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屬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談某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房產中介向公眾吸收存款,許以高額利息,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進行放貸,從中賺取差價,這是典型的非法集資行為。但打著房地產中介旗號非法集資的行為絕不止于此。警方提醒,房產中介非法集資套路一般有以下三種,請市民注意識別:
套路一:許諾高回報的同時,通過關聯公司自我擔保。某些房產中介公司專門設立關聯的擔保公司,向投資人或出借人出具擔保書,保證公司將在協議期限內還本付息。這種自己為自己擔保的方式,本質上是為自己增信的一種幌子。
套路二:將受托銷售的房產權屬人為大量拆分,隱瞞無法提供單獨的房產所有權證的事實,許諾包租包返,向群眾吸納資金。
套路三:房產中介公司謊稱有房產項目受托預售或開發融資,隱瞞項目真實性或產權存在爭議等客觀情況,以價格優惠或者定期返利為誘餌,吸引群眾投入資金。
(原標題:警惕房產中介非法集資三個套路 主持: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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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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