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涉及房屋買賣的補充合同一律要備案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9/6/20 9:45:32
。ㄔ瓨祟}:購房補充合同,如今也必須備案對于無視市場監管部門的房企,相關部門將聯合房管部門停發預售證 記者:樓肖桑)
《為減配,房企強迫業主簽霸王條款》、《購房合同如此“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今年以來,錢報接連報道了購房的霸王補充合同現象。
近日,記者采訪了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同監管處,工作人員表示,這類現象主要集中在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銷售的項目。去年年底開始已明確規定,涉及房屋買賣的補充合同一律也要備案。目前在售的樓盤中,霸王補充合同的現象已得到緩解。
購房補充合同
現在必須備案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同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關于補充合同中霸王條款的投訴,從去年七八月份開始就逐漸多了起來:“基本上集中在2017年到2018年上半年銷售的樓盤,也就是樓市特別火爆的時候,這算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產物,屬于‘歷史遺留問題’。”
據工作人員介紹,在當時的行情下,樓市完全屬于賣方市場,購房者為了買到房只得簽訂所謂的補充合同,即使看出合同內的條款有問題,也只能“忍氣吞聲”。因此,他們接到的投訴中,購房者基本都已經簽訂了補充合同,這就給維權造成了困難。“按照之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幾個判例,這樣的補充合同是被視為雙方自愿約定簽署的,視為購房者同意了這樣的條款。”
合同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過去幾乎沒有房企要求購房者簽訂補充合同,這類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
但隨著精裝修的普及,開發商為規避自身精裝修減配的責任,將風險轉嫁給購房者,在補充合同中設置了大量的霸王條款,嚴重侵害了購房者的權益,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因此,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去年年底就明確規定,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合同中,凡是涉及房屋買賣的,開發商全部要到工商部門進行備案,不得私下簽署。
這樣的規定出臺之后,目前在售的樓盤中,霸王補充合同現象大幅減少。
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購房者如果遇到霸王合同,要果斷拒絕簽訂,到該樓盤所在街道的市場監管所進行投訴,監管部門會介入調查并勒令房企進行整改。
有房企無視市場監管部門
將聯合房管部門停發預售證
不過,也有開發商無視監管部門。一房企工作人員告訴錢報記者,即使遭遇處罰,也就罰3萬元而已,這點錢對開發商而言簡直九牛一毛。
記者向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求證,發現這的確是個尷尬的事實。像這樣的霸王合同,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同監管處能進行的最嚴厲處罰是3萬元罰款。據悉,此前主城區某樓盤被投訴存在霸王合同的問題,房企雖然繳納了罰款,但是拒絕更改不合理的合同條款,讓市場監督管理局也束手無策。
對此,合同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幾個相關部門會共同采取一些行政手段來約束房企:“像這樣的案子,我們最高罰款額度只有3萬元,所以我們會聯合其它部門來做一些動作。比如對于存在霸王合同的樓盤,聯合房管部門停發預售證,責令其整改后才能繼續正常銷售。”
此外,就在上個月,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同監管處已經連同房管部門、杭州市律師協會,召集了上百家在杭房企的法務人員,召開了一個研討會,會議的議題就是圍繞目前房地產銷售中合同備案的相關問題。
“會上我們對房企法務人員進行培訓。比如違約金,有些房企在補充合同中規定,購房者違約要一次性支付總房款的20%作為違約金,而原合同中一般都是每天萬分之二到三,并且有一個九十天的期限,所以違約時一次性要支付的違約金控制在總房款的2%以內。”合同監管處的工作人員在會上向各個房企明確表態,很多霸王條款是肯定過不了備案審批的。
而像不少霸王合同中都會提到的,樣板房、樓書等不作為交付標準,工作人員這樣解釋:“比如開發商銷售時宣傳的紙面材料,包括樣板房、沙盤等等,都可以視為一種要約,當然和最后交付呈現的樣子是掛鉤的,購房者投訴到房管部門或者訴諸法律,都是會得到支持的,像這樣的條款就是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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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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