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一男子買商鋪近1年才辦過戶 房產已被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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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4/14 13:51:54
2011年,老陳向寧波某房地產公司購買了一套位于鎮海繁華地段的商鋪,并支付了全部房款。后來,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該房地產公司與債權人達成了和解,分期償還所欠債務,債權人也同意解除對該商鋪的查封。
鎮海的老陳最近好不懊惱:他跟房產公司買了一間商鋪,交付近一年后才去辦過戶,這下可好,房產竟被法院查封了!
2011年,老陳向寧波某房地產公司購買了一套位于鎮海繁華地段的商鋪,并支付了全部房款。2013年年初交付后,因當時沒有錢支付房產的契稅,所以他并未及時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
事實上,老陳的“拖延癥”由來已久。此前,他在購買自己的住宅時,也是拖了近十年才去辦的房產證,但除了因此繳了一筆滯納金后,并未遇到任何麻煩。所以這一次,他拖得“心安理得”。
今年年初,老陳將商鋪出租給商戶,該商戶要求其提供房產證以辦理稅務登記。老陳這才想到去房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結果卻被告知自己購買的房產已被法院查封了。
他錯愕不已:自己并未惹上任何官司呀!到法院了解后得知,最近開發該商鋪的房地產公司因為未履行法院判決,被債權人申請了強制執行。因老陳未辦理過產權登記,所以該房產仍登記在房地產公司名下,作為房地產公司的財產被法院查封。
盡管老陳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異議,主張該商鋪已歸其所有,但是該案件的債權人仍堅持房產的所有權經登記才發生轉移,老陳與該房地產公司雖說簽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未進行產權登記,雙方之間存在的只是債權債務關系,并未當然擁有房產的物權。
后來,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該房地產公司與債權人達成了和解,分期償還所欠債務,債權人也同意解除對該商鋪的查封。
昨天,老陳終于順利辦理了房產證,但心有余悸,“以后可再也不敢拖了,一交付馬上去辦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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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寧波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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