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總結2011年度湖南食品安全監管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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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3/13 17:02:10
經營違禁藥物超標的冷凍喉頭案
2011年3月30日,長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對長沙市雨花區某食品經營部所銷售的涉嫌冷凍問題豬喉頭進行了抽樣檢測,發現樣品檢出沙丁胺醇殘留。長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上述不合格商品,沒收冷凍豬喉頭7580公斤并處罰款35.6萬元。
經營非法添加蘇丹紅紅油豆瓣案
2011年5月16日,耒陽市工商局在抽樣檢測中發現,某干貨批發部銷售的紅油豆瓣樣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蘇丹紅一號。經查,該批紅油豆瓣是湖北宜城市某廠家一名推銷員上門推銷的。當事人共購進35件,已銷售5件,貨值金額1120元。耒陽市工商局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30件紅油豆瓣并處罰款8000元的決定。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酒類案
2011年1月11日,長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查獲劉某購進“華夏酒莊”干紅、“華夏長城”窖藏干紅珍藏版、“王朝”等葡萄酒總計4840箱,貨值51302元。以上葡萄酒經鑒定為商標侵權產品,侵犯了“華夏”、“長城”、“王朝”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長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侵權商品,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10萬元。
經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11年5月4日,陳某等五人于2011年1—4月分別購進利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貨值3萬元,且該食品鋁殘留量和菌落總數嚴重超標。郴州市工商局依法對陳某等五人分別處以罰款25000元。
經營過期食品案
2011年6月8日,個體戶陳某經營的食品中被發現有超過保質期的月餅。經查,陳某于2010年9月購進生產日期為2010年9月1日、保質期4個月的月餅200個。當事人在保質期外繼續銷售上述食品45個,獲利45元。新化縣工商局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未售出的超過保質期月餅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5000元的決定。
篡改食品標簽案
2011年7月13日,常德市工商局鼎城分局根據群眾舉報查實,某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11月27日、12月5日、12月10日先后四次,共計銷售了拆換包裝的“人人家”牌雞蛋沙琪瑪186件,獲銷貨款15116.95元。2011年6月28日至7月5日,當事人又篡改了“生活妙方”系列龜苓膏、“森和堂”牌系列龜苓膏的生產日期,共計銷售81件,獲銷貨款3305元。常德市工商局鼎城分局作出了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篡改標簽的食品及相關工具,并處罰款7.3萬元的決定。
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案
2011年5月13日,湘鄉市工商局在湘鄉市某糧油食品綜合商店依法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貨架上擺放的2瓶藠頭未貼標簽。經查,當事人于2011年3月21日從湘潭市某食雜調料批發部購進該批瓶裝藠頭3件18瓶,銷售價10元/瓶,貨值180元。湘鄉市工商局依法作出了沒收無標簽的瓶裝藠頭,并處罰款4000元的決定。
不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
2011年12月,湘西自治州食品經營者舒某在沒有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情況下,以68元/件的價格購進某品牌白酒200件,且未建立食品進貨臺賬。2011年5月13日,該局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中發現,當事人舒某仍然沒有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和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湘西州工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0000元。
銷售死因不明的問題豬肉案
2011年4月13日,岳陽市工商局岳陽樓分局對該市某市場檢查時發現,經營戶黎某銷售的豬肉在直觀上有明顯病死豬肉的特點,銷售價格6元/斤。該分局查明,該批豬肉為死因不明豬肉,共55斤。岳陽市工商局岳陽樓分局對當事人黎某作出了銷毀余下問題豬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2976元的決定。
無證照經營食用油案
2011年8月,衡陽市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查實,廣東某公司自2004年開始在衡南縣以配送中心名義從事散裝食用油銷售活動,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于2008年失效,直至案發為止,仍然從事上述經營活動。衡陽市工商局依法作出了對當事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萬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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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法制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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