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小升規”:未來3年萬家小微企業將升級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3/9/9 13:57:34
手機、平板電腦、超級本……當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習慣用手指在屏幕上滑動的時候,位于湖州的電容式觸摸屏生產企業“金指科技”,也為企業將來的發展劃出了路徑。
這家去年底正式投產的企業,定位于10億元級科技型企業,今年將完成上規升級工作(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公司有關負責人說,上規發展后能夠吸引更多的資源要素、人才要素、政策要素等,有利于加快發展。
記者在昨天浙江省政府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根據省政府剛剛制訂出臺的《關于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未來3年,浙江省將培育10000家“小升規”(小微企業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企業。
我省是國內率先提出并推進小微企業上規模工作的省份,也是第一個研究制訂專門扶持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政策意見的省份。
“上規”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個坎
在統計術語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規模要求的企業,稱為規模以上企業,不同行業的規模要求是不一樣的。這也是衡量一個企業實力的標準之一。
浙江是中小微企業大省,小微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7.4%。小微企業不僅是浙江經濟的特色和活力所在,更是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而規;洜I是企業抵御風險、規范管理、提升實力、塑造競爭優勢的重要因素,推動企業由規下升為規上,是浙江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關鍵環節。
“萬向集團從一個鐵匠鋪、4000元資產、7個人白手起家,現在成為一家國際化的大企業,‘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這是一條企業成長的路徑。”省經信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高建明說。“能否上規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個坎,過了這個坎,小微企業一般就能上一個臺階。”
記者了解到,此前我省已經確定了一批“小升規”工作重點縣,在嘉善,今年1-6月,列入“小升規”培育庫的100家小微企業,實現營收50.85億元,同比增長36.41%,實現利潤總額28.91億元,同比增長28.73%,發展勢頭大大好于其他小微企業。
超6000家小微企業即將升級
根據此次出臺的《意見》,“小升規”工作將以提升小微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為重心,以現有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2000萬元規模以下的小微企業為重點,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加強分類指導和服務,通過積極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導促進一批,全面完成3年培育10000家“小升規”企業的目標任務。
記者注意到,《意見》中包含一系列扶持政策,在稅費優惠方面,“兩稅、兩險、一金”(即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等方面有優惠。在財政資金支持方面,“小升規”企業在3年內對實繳稅款地方財政新增部分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在企業減負方面,明確被列為培育對象和新上規企業在環評等方面的費用,3年內按其標準減半收費。
目前,全省已經有6267家小微企業,確定為“小升規”重點培育對象。據高建明介紹,下一步,省經信委還將做好“小升規”培育庫建設,建設一批科技型小企業創業基地和現代都市產業基地,落實相關政策,并開展“小升規”專項服務。
“小升規”不會拔苗助長
記者從部分“小升規”工作重點縣了解到,部分已經達到升級規模的企業,存在“不愿升、不想升、不敢升”的心理,有些企業小富即安,或者害怕上規后管理要求高,導致負擔增加,擔心不適應升規以后的各項要求,因此一直遲遲不肯主動升級。
“實際上,出臺政策就是為了解決企業擔心的一系列問題。”高建明介紹,政策抓住小微企業創業成長這個關鍵點,緊扣小微企業上規前后一段時間的政策需求,量身定制,重點扶持擬上規(重點培育企業)和新上規的企業。上規是小微企業的階段性目標,升級是小微企業不斷壯大的長期目標。政策不僅著眼于小微企業“上規”,更注重推進小微企業“升級”。
同時,高建明介紹,在推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中,浙江省也在探索配置要素的科學評價方法,實施差別化電價和差別化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手段,促使一批生產規模實際已達到規模以上的小微企業,轉為規模以上企業,形成倒逼機制。
“‘小升規’工作立足于培育,會實事求是根據企業的發展水平,其重點是主營業務收入500-2000萬元規模以下的小微企業,企業實力確實不足的,不會拔苗助長。”高建明表示。
稅費政策扶持
“小升規”企業納稅確有困難的,經地稅部門審核批準,可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扶持;
對首次上規模的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當年減半征收,如當年已繳納的,次年減半征收;
支持和引導新上規模的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經認定后的企業享受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小升規”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可享受3年政策優惠期,即允許其首次上規模后3年內單位繳費比例實行臨時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當于企業繳費統籌部分1個月的額度。
財政資金支持
各地以“小升規”企業上一年度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實繳稅款為基數,在3年內對實繳稅款地方財政新增部分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
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連續2年履行繳費義務的“小升規”企業,給予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各地應遵循企業自主自愿原則,委托中介機構開展新上規模企業“創業成長之星”評價認定工作。對被評價認定為“創業成長之星”的,省級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擇優進行獎勵扶持。
融資支持
對列為培育對象的小微企業和新上規模的企業開展信用評級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可根據信用評級情況,向企業提供優惠融資服務;
建立小微企業專項信用貸款機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向重點培育的小微企業傾斜。各市、縣(市、區)可根據當地財力和企業經營情況,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專儲于承辦銀行,承辦銀行相應配套信貸資金,為重點培育的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支持。
減輕企業負擔
進一步擴大針對小微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減收、免收范圍,對列為培育對象的小微企業和新上規模的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質量檢測、檢驗檢疫等方面的費用,3年內按其標準減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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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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