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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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25 15:07:52
關于印發浙江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辦發[2012]22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
《浙江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浙江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和《關于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稅制改革,優化稅制結構,消除貨物和勞務分別征收增值稅與營業稅產生的重復征稅問題,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措施,促進我省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和服務業加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自2012年12月1曰起,在全省范圍內對交通運輸業和包括研發、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鑒證咨詢在內的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保障改革平穩順利實施;積累試點工作經驗,為國家下一步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工作發揮示范作用。
三、工作原則
(一)中央主導、地方參與。全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
嚴格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進行,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試點的各項工作。
(二)周密部署、扎實推進。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在認真做好試點準備工作的前提下,預判可能出現的情況,做好應急預案,制訂配套政策和應急措施,確保試點工作扎實推進。
(三)規范運行、做好示范。在保證試點工作規范運行的同時,扎實做好每一環節工作,力爭發揮試點的示范作用。
四、組織保障
為保障我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順利進行,省政府成立了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浙政辦發[2012]110號),下設辦公室、政策協調組、征收管理組、體制研究組和新聞宣傳組,具體職責分工為:
(一)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面部署、指導全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貫徹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統籌把握試點改革工作進度,制訂試點準備期間倒排工作計劃,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小組的決定、意見,協調4個工作組開展工作。配合做好試點改革對我省企業稅負和財政收支影響的測算分析工作,研究制訂試點改革政策,追蹤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總結試點改革經驗等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三)政策協調組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協調與推進,協調國稅和地稅征管業務銜接,與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溝通,完善試點政策,跟蹤試點情況,評估試點成效等。
(四)征收管理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試點的各項征管工作,包括對試點納稅人進行管戶確認、登記和識別,做好征收管理的銜接工作,開展內外培訓,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納稅申報軟件以及征管系統改造業務,核定和管理增值稅發票,組織模擬申報,實施試點以及監控分析試點前后稅源流動情況,總結相關試點工作經驗等。
(五)體制研究組具體負責測算試點改革對各級地方財力的影響,對改革后財政收入波動較大的市、縣(市、區),適時提出應對政策建議,向財政部爭取政策,做好試點前后我省財政體制相關銜接和保障工作。
(六)新聞宣傳組具體負責制訂全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宣傳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輿情應對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加強對稅務部門窗口工作人員有關知識培訓。做好試點納稅人的解釋工作,消除試點范圍內納稅人的顧慮。
五、其他事項
寧波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可參照本方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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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浙江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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