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并不容易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4/4/17 13:58:21
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實行“舉證倒置”機制、將金融消費概念首次納入……從3月15日起正式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被認為亮點突出。不過,中消協針對消費者的調查發現,在新消法實行的首月,仍有近20%的消費者未實現“無理由退貨”的主張。
對此,杭州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消法在充實細化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同時,還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與責任。“不過,因為剛實施,公眾還有一個認知和接受的過程。”
無理由退貨聽上去很美實際操作中想要退貨有點難
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新消法實施后,網絡購物的投訴量增大。而記者在杭州消費維權網“維權在線”也看到,從3月15日至今,消費者關于網購的投訴占了多數。
“我花800元網購了一件男裝,收到的時候發現貨不對版,是一件女式羽絨服,可店主卻以這件衣服不是他們的貨拒絕退貨。”網友琳達氣憤地說,當時她就是看到該店頁面上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承諾,才放心購買的,沒想到仍被拒絕。
作為新消法中的亮點內容,“網購7日內無理由退貨”一經公布,就受到消費者的拍手叫好。因為,新消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產品,消費者有權在收到產品時7日內無理由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消費者退貨并沒有想象中容易。
首先,雖然是無理由退貨,但在具體實施中還是有一定的條件的。例如,以下幾種情況皆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一是消費者定做的商品;二是鮮活易腐類的商品;三是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是已交付的報紙、期刊。
“另外,就是商家提前通過聲明告知消費者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的。”昨日,杭州市消保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為新消法中有一項規定,“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舉證倒置機制為消費者“減負”
事實上,新消法實施后,投訴量增加的不僅是網絡購物。今年一季度,全國工商系統共處理消費投訴24.48萬件,同比增長20.85%,創6年來同期新高。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指出,一季度消費者投訴舉報量大幅增長與新消法實施密切相關。
在原來的消費者維權投訴中,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而新消法第23條第3款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之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這是一種舉證倒置機制。”上文提到的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解釋。從前,消費者在承擔舉證責任時,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等,維權成本過高。而新消法實施以后,這種現象將有望得到改善。
據介紹,近日在一起購車糾紛中,臨安市消保委依據新消法中“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讓被投訴的4S店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但對方表示無法舉證,同意對問題車負責并愿意與消費者協商和解,最終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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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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