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創業扶持:網絡創業、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均可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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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4 11:16:57
昨天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實施細則》已于近日簽發。細則對一次性就業補助、一次性網絡創業補助等15項政策的具體操作辦理流程進行了明確。廣大高校畢業生可以登錄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了解具體申請流程。
本市戶籍網絡創業可獲5000元補助
根據細則,經認定為網絡創業且畢業5年內的寧波戶籍高校畢業生可以申報,補貼標準為一次性網絡創業補助每人5000元。
申報條件為:經市人力社保部門、財政部門認定為網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認定后按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滿1年,其中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申領《寧波市靈活就業登記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簽訂社會保險代理協議,并辦理社會保險申報及繳費的相關手續。
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網絡創業補助受理采用隨時申請,按季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季末的次月。符合條件人員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需攜帶《寧波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網絡創業補助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到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可申請補助
2015年1月6日以后,到工商注冊在市轄各區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可以申報,補貼標準為專科學歷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學歷每人6000元。執行期限至2015年底。
申報需符合在同一家企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滿1年。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助1年受理2次,申報時間每年4月20日至4月30日、10月20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由高校畢業生本人或招用企業代為向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地址所在地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報。
區經辦機構于申報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復核,并將《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助匯總表》報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區經辦機構收到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助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發放至畢業生個人賬戶。
需要提醒的是,在同一法人代表企業之間或同一集團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間流動就業,視作同一家企業就業;將在兼并重組或合并分立企業就業的,兼并重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業視作同一家企業。
專職從事基層公共服務可享受補貼
根據細則,該政策申報對象為新招用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在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專職從事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維權調解、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殘疾人幫扶、慈善救助等基層公共服務的街道(鄉鎮)。
申報條件為街道(鄉鎮)應以本機構或下屬單位為用工主體,為街道(鄉鎮)本級和所轄社區(行政村)從事基層公共服務的高校畢業生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得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200%。補貼名額根據街道(鄉鎮)根據轄區常住人口數(根據最新人口普查統計口徑)確定。
基層公共服務崗位補貼1年受理1次,申報時間為每年1月份,享受期限為上年1月至12月(其中2014年度享受期限為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街道(鄉鎮)向區人力社保部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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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寧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