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支付寶被罰18萬元消費者為何不買賬?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8/4/12 13:15:16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因在客戶權益、產品宣傳及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存在七項違法行為,支付寶收到18萬元罰單。為此,4月8日,支付寶方面回應稱:檢查時發現的一些問題,已經在第一時間啟動了逐項改進計劃,目前各項改進措施已經落實完畢,并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
盡管支付寶的回應很誠懇,還表示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但是消費者似乎并不買賬,認為“起不到震懾作用”。處罰信息公布的情況確實令人震驚,而支付寶的違規行為之肆意、對消費者權益之輕慢,反映出當下以新業態面目出現的金融機構及其服務存在必須嚴防、嚴控、嚴查、嚴處的問題。可以說,在中國,支付寶占據了移動支付的半壁江山,成為國民日常消費、理財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其如此肆意侵犯用戶權益是對法律的極大蔑視。
互聯網金融監管難度大,問題隱蔽不易暴露,目前查處的問題或許只是一部分,這說明金融監管有存在且要積極作為的必要。網友質疑,原有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恐怕很起到以儆效尤的社會效果。因為對于支付寶這樣的大公司來說,18萬元罰款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要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及其社會危害性而適當加重。
在金融領域,體量越大的服務機構,其掌握的客戶資源就越多,所以受其違規影響的受害者和潛在受害者就越多。更重要的是,像支付寶這樣借助互聯網平臺提供服務的企業,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更加嚴重,消費者甚至難以察覺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的同時究竟做了哪些對自己不利的事。比如,“對用戶的個人金融信息使用不當”的違規行為,究竟是怎么個“不當”法,是公眾最擔心的問題。
支付寶擁有海量的用戶及用戶信息,其違規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容小覷。不能指望服務機構良心發現自律守法合規經營,必須對其加強監管,并且在立法上跟進,加大處罰力度,這樣才能起到震懾效果。(原標題:對支付寶被罰18萬元 消費者為何不買賬 記者:趙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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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開封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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