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綜合體、寫字樓等電價不得隨意漲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8/8/27 9:57:28
導讀:近來,有關部門注意到,一些地方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仍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致使政府降低電價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終端用戶沒有享受到降電價的政策紅利。
近來,有關部門注意到,一些地方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仍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致使政府降低電價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終端用戶沒有享受到降電價的政策紅利。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日前,省物價局、電力公司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的通知》,對轉供電環節價格行為進行了規范。
《通知》要求物業公司、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和租戶分表電量向租戶收取電費,不得在電價中加收任何其他費用,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等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和總表電量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
對于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條件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要主動服務,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而對于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仍需繼續實行轉供電的電力用戶,轉供電主體要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并落實國家和省各項降電價措施,將今年以來的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
(原標題:寫字樓商住樓的電價不得隨意漲 通訊員:吳佳 記者:丁姿伊)
關鍵詞:電價,商業綜合體,寫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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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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