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規嚴防電信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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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4/3 14:04:40
個人買賣、出租和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對于公安機關通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發起的涉案查詢、止付和凍結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立即辦理并及時反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健全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加強轉賬管理、強化特約商戶與受理終端管理、廣泛宣傳教育、落實責任追究機制等方面提出21項措施,進一步防范電信網絡新型詐騙。
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公眾能掌握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典型手法及應對措施、轉賬匯款注意事項,強化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意識,在日常生活中,妥善保護個人身份信息、賬戶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確保個人金融信息等隱私信息不受侵害。
非法買賣賬戶等行為遭嚴厲打擊
《通知》針對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詐騙手法、資金轉移等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措施。比如,目前,一些單位和個人仍不了解非法買賣、出租、出借賬戶法律責任及其危害性,違規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牟利。利用買賣的賬戶轉移詐騙資金成為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的突出問題。
為使社會公眾清楚認識非法買賣、出租、出借賬戶的法律責任,加大對買賣賬戶等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通知》要求建立合法開立和使用賬戶承諾機制,6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賬戶時,應當在開戶申請書、服務協議或開戶申請信息填寫界面醒目告知客戶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
同時,《通知》加大對買賣賬戶等違規行為懲戒力度,對經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銀行和支付機構應設置緊急聯絡人
針對電信網絡詐騙后銀行和支付機構處理效率慢,不能及時止付的行為,《通知》要求,6月1日起,銀行和非銀機構在受理公安機關通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發起的查詢業務時,應準備提供該筆業務對應的由清算機構發送的交易流水號等。
對于公安機關通過管理平臺發起的涉案查詢、止付和凍結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立即辦理并及時反饋。根據《通知》,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涉案賬戶查詢、止付、凍結7*24小時緊急聯絡人機制,設置AB角,并將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保送法人所在地公安機關。
對于公安機關發起交易信息明細查詢,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支持查詢近兩年的交易,同時支持查詢當日交易。對于查詢反饋結果超過1000筆交易的,反饋最近1000筆交易,對于已撤銷賬戶,支持查詢銷戶前交易明細。
ATM轉賬不再限定24小時后到賬
根據之前規定,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此規定有效阻斷了不法分子誘騙受害人通過自助柜員機將資金轉入詐騙賬戶的犯罪行為。
不過,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客戶正常使用自助柜員機轉賬的客戶體驗。目前,不法分子轉移詐騙資金的渠道發生了很大變化,通過自助柜員機具誘騙詐騙數量已很少,同時,銀行自助柜員機具均已基本完成改造,在辦理轉賬業務中增加了漢語語音提示,通過文字、標識、彈窗等設置了防詐騙提醒,非漢語提示界面能對資金轉出等核心關鍵字段提供漢語提示,防詐騙功能大幅提升。
在此背景下,許多銀行呼吁適當調整自助柜員機具轉賬管理政策,以滿足正常客戶實時轉賬需求。為此,《通知》對自助柜員機轉賬管理政策作了適當調整,即通過自助柜員機具為個人辦理業務時,可在轉賬受理界面(含外文界面)以中文顯示收款人姓名、賬號和轉賬金額等信息,并以中文明確提示該業務實時到賬,由客戶確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不再執行自助柜員機具轉賬24小時后到賬的規定。
(原標題:央行新規嚴防電信網絡詐騙 記者:張淑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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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浦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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