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為何騙局多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9/4/22 15:22:16
導讀:近年來,各種打著“以房養老”旗號的騙局層出不窮,真正依法合規的“以房養老”卻少為人知。有統計顯示,唯一一家有實際業務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項目,5年來僅僅簽單133戶。為什么“李鬼”橫行,“李逵”反倒籍籍無名?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日前發微博稱,轄區內有多名老人落入了所謂的“以房養老項目”騙局。近年來,各種打著“以房養老”旗號的騙局層出不窮,真正依法合規的“以房養老”卻少為人知。有統計顯示,唯一一家有實際業務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項目,5年來僅僅簽單133戶。為什么“李鬼”橫行,“李逵”反倒籍籍無名?
一則,“以房養老”其實只是適合少數老年群體的小眾產品,比如丁克老人、單身老人,或者擁有多套住房的老人,并不適用于所有老年群體。二則,與目標群體的“以房養老”需求相比,目前市場供應嚴重短缺。消費者對“李逵”認知度低,讓“李鬼”鉆了空子。
發展“以房養老”對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豐富養老保障資源而言,具有積極意義。讓真正的“以房養老”發揮作用,還有很多工作亟待改進。改善供給,除了“擴量”更應“提質”。目前銀行的“住房反按揭”業務幾近停滯,保險公司的“反向抵押保險”,還沒有第二家保險公司的業務跟進落地,相對于需求端來說,供給端還有很大的改進和提高的空間,比如適應房價走勢,提高產品設計的靈活度,在支付、計價、期限等方面進行改進。
開展“以房養老”還面臨基層法律環境、社會誠信體系、中介服務機構質量等環境和政策短板。在國家政策層面,需要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納入到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制度安排之中。在法律環境層面,目前的繼承法、物權法、擔保法等還有待完善。在輿論層面,媒體需要正確引導,對“以房養老”這個新生事物,既不要模糊其作為“小眾產品”的面目,也不可因噎廢食,嚇退了真正有需求的老年人。
(原標題:“以房養老” 為何騙局多 涵銘)
關鍵詞:以房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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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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