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物業管理新規解讀:首次在物業管理領域設置罰款規定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9/7/26 10:46:00
(原標題:物業管理之“問” 記者:何賽)
8月1日,《臺州市物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實施,這是繼《臺州市“物業革命”(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臺州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辦法(試行)》之后出臺的又一新規。該《規定》共41條,旨在替物管頑疾“搭脈”整治,構建和諧健康的物管行業格局。
首次設置罰款規定
“我比較關心小區的收費問題,一些公共設施的盈利是否屬于業主呢?”7月22日,市民王女士表示,會有外來車輛進入自家小區繳費停車,這筆錢該歸誰讓她感到疑惑。之前,她尚未從臺州市的相關規章中找到答案。
《規定》作出了明確回答。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利用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公共停車泊位的停車收費、廣告等盈利性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求。
“我們首次在物業管理領域設置罰款規定。”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徐高獻介紹,針對上述收費問題,根據《規定》第四十條,拒不交存利用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及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進行經營所得收益的,由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此次“物業革命”上的力度,還體現在另一焦點問題。“小區里供水、供電、通信、有線電視等設施壞了,應該由誰來維修?”《規定》補充之前相關法規中的內容,明確由業主大會決定移交給相關專業單位(如自來水廠、電力公司等)的領域,其應當接收,并承擔維修、更新、養護責任。同時,新增“強制實施”內容,規定專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拖延接收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設施設備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接收管理。
物業管理聯通萬家,千頭萬緒。去年,臺州市面向市民征收物業管理新規意見。今年1月10日,廣泛吸收群眾意見的《規定(草案)》經市政府黨組會議審議通過,6月11日,經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6月22日,經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
今年7月1日正式公布的《規定》,將物業管理的范疇、各級政府各部門職責分工、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信息披露等內容作了專門規定。并回應了“部分市民推遲繳納物業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于誰”“是否需要自己掏錢維修公共設施”等群眾反饋問題。
政府助力小區管理
今年年初,臺州市定下“物業革命”6大目標,相關新聞閱讀量較高。其中一項就是到年底,實現“1119”行動目標,即物業住宅小區的信息化管理達到100%,縣(市、區)對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考評率達到100%,全市創建100個“紅色物業”小區,物業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率達到90%。
記者發現,《法規》將群眾關心的以上問題囊括其中,在臺州市物業管理規定中新增以下七大亮點: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建立全市統一的物業管理信息平臺和物業管理招標平臺、建立物業服務質量評估體系、規范物業保修機制、明確共有設施設備管理職責和建立信息公開制度。
“法規體現了政府搭手,助力小區管理的理念。”徐高獻表示。
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及其他部門共同努力下,現已成功將其覆蓋率從50%提升至83%。而針對剩下的“老大難”小區,《法規》將借鑒南京等地物業管理經驗,引進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明確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或者雖然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但未成立的住宅小區,鄉鎮(街道)可以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
近年來,臺州市物業服務業快速發展,行業規模穩步增長。與此同時,臺州市也一直致力于建立制度規范,使其“戴著腳鐐跳舞”,實現可持續發展。據介紹,今年9月份起,《臺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將起草,該條例現已列入明年的立法計劃,屆時臺州對物業管理手段將從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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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臺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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