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房地產開發商發布違法廣告被罰20萬元
- 杭州寫字樓網
- 2020/7/23 16:53:01
(原標題:打廣告稱“第一豪宅”“最好的房子” 記者:陳洋根 通訊員:市聞)
7月21日,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18個上半年查處的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分別涉及防疫物資、藥品、醫療、教育培訓、房地產、金融等多個領域,包括發布虛假廣告、未經審查制作發布醫療廣告、普通商品宣傳疾病治療功能、未建立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等多個違法情形。
其中一起發布房地產違法廣告典型案例中,被查處的是溫州同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透明售房網溫州站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在平陽縣水頭鎮開發的樓盤皇佳華府于2016年通過竣工驗收,到2019年下半年仍有剩余房源在售,期間一直有已收房業主對該樓盤質量的投訴。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調查發現,開發商溫州同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過樓盤宣傳廣告、樓書和宣傳單等形式,發布含有“豪裝電梯轎廂皆采用五星酒店精裝修標準”“引入全球著名的NICO中央智能家居系統”“三分之二的土地都用來造園”等虛假內容的廣告;另外,廣告中還含有“水頭第一豪宅”“水頭最好的房子”等誤導內容和“第一”這樣的廣告禁用語。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9條、第28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55條的規定,平陽縣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0萬元。
在東莞米樂真科技有限公司發布普通商品違法廣告案中,該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發放傳單等多種形式發布廣告推廣銷售“量能符包”商品,廣告中含有“量子能量波”“量能醫學”等宣傳治療功效的內容,并含有“易經大師”“能量磁場”“先天命理”“招財開光”等迷信用語。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4條、第9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55條、第57條的規定,杭州市富陽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并處罰款60萬元。
據了解,今年以來,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廣告治理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維護全省廣告市場平穩有序。上半年,共查處各類違法廣告案件1959件,罰沒款2877萬余元。
省市場監管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典型案例的發布,希望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引以為戒、嚴格自律,依法做好廣告審查發布工作,自覺遏制違法廣告;也請廣大消費者加以甄別防范、監督舉報。
返回頂部- 責編:8037
- 瀏覽:
- 來源:浙江法制報
相關閱讀:
- ·浙江修訂廣告管理條例 房地產廣告不得(08/03)
- ·浙江公布上半年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07/23)
- ·溫州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典型案例 兩家(07/01)
- ·嘉興六部門聯手整治房地產市場 對亂象(08/29)
- ·“公館”“壹號”不能用了(04/17)
- ·臺州天臺縣監管房地產廣告三大行動(11/23)
- ·2018年第三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11/16)
- ·溫州公布違法房地產廣告典型案例(10/12)
- ·嘉興市專項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 重點打(08/24)
- ·杭州八部門聯合開展整治房地產市場行動(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