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鎮海出臺開放型經濟發展新政策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0/8/28 9:56:49
“對于新批合同外資50萬美元以上的現代服務業項目,自經營之日起,前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80%予以獎勵,第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60%予以獎勵。”近日,我區出臺實施19條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細則,獎勵額度、扶持范圍比往年均有大幅提高。
本次出臺的《關于2010年促進全區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內容涵蓋外資引進、鼓勵出口、外貿升級以及盤活存量等各領域,就如何積極有效推進我區外貿轉型、外資提質,多元推動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優化外貿企業規模結構和外貿轉型升級是政策扶持的重點。《意見》規定,以上一年度出口實績為基數,對當年度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含),并超基數額達到5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企業,獎勵人民幣5萬元;超基數額達到1000萬美元(含)-1500萬美元的,獎勵人民幣8萬元;超基數部分達到1500萬美元(含)的,獎勵人民幣10萬元。
《意見》繼續鼓勵出口企業走出口名牌之路。對當年度獲得“商務部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和“寧波市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稱號的企業,分別獎勵人民幣20萬元和5萬元;繼續開展“鎮海區出口名牌”評選,入選企業獎勵人民幣3萬元。《意見》明確外貿企業開展技術研發、檢測、認證等公共平臺建設及開展境外商標注冊活動獎勵,意在促進外貿轉型升級。
在外資引進方面,《意見》鼓勵引進現代服務業的同時,還對先進制造業項目的引進做出詳細規定:對新落戶于鎮海各工業園區的先進制造業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除了享有國家規定的政策之外,區財政還將給以特別獎勵。其中,對合同外資在100萬美元(含)-300萬美元的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80%予以獎勵,第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40%予以獎勵;對合同外資在300萬美元及以上和合同外資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世界500強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80%予以獎勵,第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60%予以獎勵。
鼓勵企業“走出去”,不斷拓展對外合作領域也是《意見》扶持的一大重點。《意見》不僅對扶持外貿企業境外投資上市、開展境外工程承包和經濟合作有明確而具體的獎勵規定,還鼓勵企業走出去,積極參加境外各類貿易展銷會,支持企業拓展境外營銷網絡。《意見》還特別指出鼓勵和支持外貿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對當年有出口實績投保出口信用險的企業,按保費支出給予50%的補助。對中小企業以行業協會或區域聯合投保方式投保的企業,再增加5%的補助。
除此之外,《意見》還就利用外資盤活存量以及為出口企業做好相關服務保障等內容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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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鎮海新聞網